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02 11:46:09
浙保协[2019]22号
各市保安协会,各会员: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省保安协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此次评定的保安服务公司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本省注册的保安服务公司;
(二)依法设立,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2018年1月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三)浙江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
已获得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资质且相关指标符合上一等级资质标准的保安服务公司,可申请升级评定。
二、组织评定
由省保安协会和市保安协会分级负责组织开展评定工作。拟参加等级评定的保安服务公司自愿向所在市保安协会申报。市保安协会负责准三级、三级评定和二级、一级初审;省保安协会负责二级、一级评定和所有等级结果的公示、公布。
三、评定流程
(一)申报
即日起,有意参评的保安服务公司对照《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标准(2019修订版)》(附件1),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地的市保安协会申报。各市保安协会于8月1日前将《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申报统计表》(附件3)纸制版和电子版报省保安协会。
(二)提交材料
参评公司按规定于8月下旬前向市保安协会提交申报材料(省保安协会将于8月中旬组织首次参评公司进行培训)。
(三)组织评审
市保安协会组织对准三级、三级评定和二级、一级初审,于9月上旬将《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初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二级、一级申报材料报省保安协会。省保安协会将组织二级、一级评审,同时对准三级、三级的评定结果进行抽查。
(四)上网公示
评定结果经专家组审核、省保安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省保安协会网站公示。
(五)公布结果
省保安协会将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同时为评定通过的公司颁发等级证书及牌匾。
四、年度复核
年度复核工作与等级评定工作同步进行。已获得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须向所在市保安协会提出年度复核申请,填写《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年度复核申请表》(附件5),市保安协会组织对准三级、三级进行复核和二级、一级初审,于9月10日前将《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年度复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和二级、一级复核材料报省保安协会。不及时参加年度复核的保安服务公司,其获得的等级资质将予以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为响应政府号召为企业减负增效,对《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八项内容不做要求;第五项中由于社会保险登记证已并入“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因此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起只需提供一次即可,该项中其他要求不变;第七项调整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的保安员花名册(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同一身份证号人名下取得多本证书的,按最高等级的上报);第二十条中要求提供的第七项材料调整为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的保安员花名册。
(二)针对目前全省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现实情况,此次评定对高级保安管理师比例暂不做必备项评审;人力防范类保安服务公司具有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以上占保安员总人数的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公司35%、二级公司24%、三级公司18%。
(三)此次评定中所涉及的数据时限以2018年12月31日为准(保安员职业资格占比数据截止2019年6月30日)。
(四)2016年首批获得等级资质的公司今年需重新申请评定;
(五)参评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申报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