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
日期:2017-11-16 15:28:2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就是在预定时期里,社会治安所要达到的水准与状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遵循正确选择目标的原则。
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设定,必须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复杂的受多种因素响制约的社会系统工程。它的目标选定,不但需要从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全局和战略出发,而且还必须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和依托。因为违法犯罪现象的防治效果,最终取决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取决于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程度。只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人国家发展战略的轨道或者作为它的必要组成部分,才能获得良好的目标决策的效果。
第二、设定目标必须坚持科学性原则。设定目际,必须实事求是,事先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翔实地拥有材料,充分掌握系统内外的信息,而后才能据此作出科学的最佳目标选择。
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的意图,是以目标总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全局,有利于各部门形成统一思想,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有利于分工合作,发挥子系统的特定功能;有利于促进综合治理系统的检查监督工作、协调工作、奖罚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有利于社会治安工作的社会化;有利于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选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因素的综合反映,包括社会治安的现状、趋势,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违法犯罪的控制因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社会生产对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满足的状况和趋势,民主政治建设的状况和趋势,社会的防范能力,公安司法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装备状况等等。
目标的确定不是任意的,应该从本部门、本单位、本乡、本县、本省市、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需要与可能,经过通盘考虑,实事求是地提出恰当的目标。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遵循正确选择目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