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保安员的着装规范要求
日期:2017-10-16 16:48:53
为规范铁保宏泰深圳保安公司专兼职保安员规范着装,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各单位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以作为各单位规范参考。
一、着装人员范围:1、所属各单位兼职保安员。2、所属各单位兼职保卫干事。
二、着装种类保安员服装分为:春秋常服、内穿衬衣、短袖制式衬衣、夏单裤等。保安员帽子为:保安大檐帽。保卫干事服装分为:春秋作训服、夏作训服、内长衬衣。保卫干事帽子为:保卫作训帽。
三、着装要求
1、穿着保安员服装时,帽徽、肩章、臂章等服饰和保安服务标志应佩带齐全。帽徽佩带于帽子正中,肩章佩带在服装肩袢上,保安服务标志佩带于上衣右胸处。
2、保卫干事作训服为各地区公司专兼职保卫干事履行检查职责时所穿,保安员服装为治安巡逻时所穿,其他非工作时间严禁随意穿戴保卫干事作训服和保安员服装。
3、保安员服装和保卫干事作训服不可与便服、工服混穿。
4、保安员着装上岗巡逻时,应举止文明,端庄得体,保持服装整齐清洁。不得吸烟饮酒,不得歪戴保安帽、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佩戴和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5、严禁穿着保安服装及保卫干事作训服携带防暴手电、防暴甩棍进入加气区域及操作加气设备,着保安服装和保卫干事作训服时严禁进入其他易燃易爆工作区域。
6、保安员着装巡逻时,应戴保安帽,在非巡逻期间,保安服摆挂在指定位置,严禁其他人随意穿戴。
7、保安员着装外出巡逻时,应与同组组员行列整齐,威严有序。
8、保安员应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员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以及帽徽、肩章、臂章等服饰,不得赠送、转借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改、变卖。
9、保安员着装和仪容风纪情况,应接受铁保宏泰深圳保安公司保卫部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公司年度综治保卫工作考核,并通过保卫部工作简报予以通报。